披头散发地被囚于暗室内,像条狗一样活着。而还在之前,我还是大晟国最尊贵的皇后,
也是抚远大将军凌致的独女。凌漱玉。而现在,我只能透过墙上缝隙透出微弱的光,
远远瞧着本属于我的梓月宫,换了新的主人。他柔柔地唤她,怜儿,她把头倚在他的胸口,
一如既往地顺从。这个他,是我的丈夫,大晟国的少年帝王。记忆里的他,
还是一番芝兰玉树的模样,并不如现在这般,只消一个眼神,就让我不寒而栗。
荇景二十八年,我们初见。二、那时候的我,还是待字闺中的少女,
十六岁如花骨朵含苞待放的年纪,长成了京中官宦家最好看的女儿。我的父亲,
是手握重兵的抚远大将军凌致。前来求亲的世家子弟踏破门槛,父亲永远只是笑笑,他说,
女儿喜欢最重要。我一个也没看上。在我眼里,好男儿不应只有外貌,更应是文韬武略,
胸怀远志,既能在马背上驰骋天下,也能于庙堂上指点江山。兄长总是笑话我。他说,
我这样的要求,非当朝皇帝不能匹配,可能注定要一辈子待字闺中了。我也不恼,
爹爹可是抚远大将军啊!还能把我丢在路边不管不顾?直到我遇见他,在那场盛大的春猎中。
春猎是大晟的传统,年满十六岁的皇室和官家子弟都可以参加,不论男女,只要夺得魁首,
便可以获得皇上御赐的金牌。这金牌是身份的象征,更是保命符,
多少年轻男女都想在御驾面前露个脸。我只是纯纯想骑马了。八岁学骑射,
十三岁跟着父兄巡视军营和练兵,我这一双手握得了利刃,拉得开长弓。
马术这么浅显的东西自然不在话下。随着时间流逝,我渐渐与身后的其他人拉开距离,
偌大的林间,没剩下几个人还在策马奔腾。“狍子别跑!”我拉弓搭腕,一箭射出,
与此同时另一个方向,也有一支快箭穿林而过。最后我们一人一箭,都射中了那只狍子。
”又快又准,箭法不错!”我在心中暗自赞叹,策马过去,率先一步捞起猎物。”我的!
”将猎物护在怀中,怒目圆睁,仰起骄傲的头颅。那人低低地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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